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9-11-07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在宜宾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之际,根据学校工作安排,需要面向全体同学开展我与文明同行教育活动,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加强文明教育。组织学生学习宜宾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资料(见附件1),了解掌握创建文明城市应知应晓的内容;深入开展文明教育,推动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开展文明和谐校园建设,营造良好育人氛围;引导学生文明礼仪,形成良好行为习惯,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宜宾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

二、在宜宾市创建文明城市期间,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展示个人良好的文明素质。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向同学们发出倡议:

1.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乱扔杂物、窗外抛物行为。

2.无躺卧公共座椅、小广告乱张贴行为。

3.无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损坏绿化带植物、占用绿化带、在绿化地堆放杂物等行为。

4.无课堂玩手机行为

5.文明用语,有序排队,无插队行为,公共场所女交往得体

6.无违章停车、行车行为(机动车、非机动车,道路、十字路口遵照交通导向标识行车)。

7.在校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没有吸烟行为(无烟头、烟灰、烟缸)。

8.认真学习高校学生行为规范,无校纪

9.进餐时遵守“节俭养德”、“文明餐桌”、“光盘行动”等美德。

10.保持消防通道通畅、无被占用、堵塞等行为。

11.电瓶车充电线不乱搭乱接行为。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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