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知识教育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9-11-1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11月17日晚21:00召开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工作会议精神,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全体学生学习创建文明城市相关知识,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组织带领学生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宜宾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民手册》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见附件1)的内容,熟知文明创建应知应会小常识,能把所学的知识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积极践行,能识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能运用所学的知识与专家进行应答,切实做到与文明同行。
二、加强对学生的文明引导教育。提倡文明用餐,合理消费,进餐时遵守“节俭养德、文明餐桌、光盘行动”等美德;遵守课堂秩序,上课不玩手机,认真听讲;不把食物带入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教学场所;在图书馆、教学楼等公共场所,做到举止文明,不穿拖鞋进入,不大声喧哗;打扫干净寝室卫生,不在寝室、教室等公共场所吸烟。
创建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宜宾,宜宾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宜宾学院作为宜宾市的一份子,一定要在此项工作中展现学校“自强不息,至善致远”的社会形象,希望全校师生要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参与和全力支持此项工作,为宜宾市的“创文”工作添砖加瓦。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1月18日
附件1: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一、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面向世界,了解国情,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二、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培养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甘愿为祖国为人民奉献。
三、勤奋学习,自强不息。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珍惜时间,学业有成。
四、遵纪守法,弘扬正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敬廉崇洁,公道正派;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五、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
六、明礼修身,团结友爱。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男女交往文明;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仪表整洁,待人礼貌;豁达宽容,积极向上。
七、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热爱劳动,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生活俭朴,杜绝浪费;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八、强健体魄,热爱生活。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心理健康;磨砺意志,不怕挫折,提高适应能力;增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关爱自然,爱护环境,珍惜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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