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学院学生奖励条例(修订稿)》及《关于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宜学院学发〔2022〕91号)的具体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部(院)推荐、公示,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审核,现对2023届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1月24日。
公示期间,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831-3545235,地点:东苑餐厅四楼学生管理科办公室。
附件:2023届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拟推荐名单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