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463号)文件精神和我校《关于评选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宜学院学发〔2024〕117号〕精神以及《宜宾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宜学院学发〔2023〕86号),我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了2024-2025学年度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通过,胡德红等7684名同学获得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名单见附件1、附件2)。
本次发放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合计1421.54万元。其中:一档资助金额1250元,获助学生共2100人;二档资助金额1850元,获助学生共3484人[其中:退役复学学生305人];三档资助金额2450元,获助学生共2100人。本次国家助学金由计财处打入学生社保卡。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
2. 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
宜宾学院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