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7年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资助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7-11-2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和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的通知》(川教函〔2017〕582号)、《关于拨付2017年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资金的通知》(川助函〔2017〕24号),现将我校2017年上报并获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通过的毕业生、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资助公布【名单详见附件1(2017年应征入伍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附件2(2017年应征入伍在校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附件3(2017年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本次获得学费补偿的毕业生37名,补偿学费金额62.5672万元;获得学费补偿的在校生53名,补偿学费金额42.05万元;资助退役复学学生22名,学费资助金额为29.55万元。
请计财处按附件1、附件2、附件3明细表发放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7年应征入伍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
附件2: 2017年应征入伍在校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
附件3: 2017年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
宜宾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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