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宜宾学院2016—2017学年度上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7-02-2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现将评选宜宾学院20162017学年度下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本次评选须严格依据《宜宾学院学生奖励条例》(详见学生工作处网页上的《宜宾学院学生手册》2015电子版)之规定和《关于修订“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相关条款的通知》(宜学院学发【201616号)进行

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学科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二、评选程序

为了评选程序更加公平、公正,本次奖学金评选通过宜宾学院学生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完成。

1、名额分配:系统按《宜宾学院学生奖励条例》之规定比例生成。

2、根据学生的学科成绩和品德量化考核成绩,系统自动生成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

3、各二级学院于56前在本院公示栏公示获奖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学生处另文公布获奖学生名单。

特此通知

宜宾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7220

主题词:评选 奖学金 获奖学生 通知

发:各二级学院

宜宾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7220 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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