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宜宾学院2016—2017学年度上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7-02-2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现将评选宜宾学院2016—2017学年度下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本次评选须严格依据《宜宾学院学生奖励条例》(详见学生工作处网页上的《宜宾学院学生手册》2015电子版)之规定和《关于修订“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相关条款的通知》(宜学院学发【2016】16号)进行。
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学科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二、评选程序
为了评选程序更加公平、公正,本次奖学金评选通过宜宾学院学生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完成。
1、名额分配:系统按《宜宾学院学生奖励条例》之规定比例生成。
2、根据学生的学科成绩和品德量化考核成绩,系统自动生成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
3、各二级学院于5月6日前在本院公示栏公示获奖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学生处另文公布获奖学生名单。
特此通知
宜宾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7年2月20日
主题词:评选 奖学金 获奖学生 通知
发:各二级学院
宜宾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7年2月20日 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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