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资助育人工作方案

作者:admin 时间:2020-07-07 点击数: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以国家资助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奖助贷勤免补多位一体”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决策部署,提升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科学化水平,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特制定我校资助育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和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强化新时代学生资助工作者的政治责任,强化“扶困”与“扶智”“扶志”相结合的资助育人理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总体要求

资助育人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学校以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综合大学和培养创新型应用人才为办学目标,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党育人,为国育,积极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形成“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着力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在全面总结过去资助育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持续加力、持久用劲,不断提高资助育人水平,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安心学习、圆满完成学业、励志成才。

三、健全组织机构和完善运行机制

(一)健全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健全宜宾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党委学生工作、党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网络与图书情报信息中心、后勤保障部和基金会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各学部(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成员共同参与。

领导小组下设宜宾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资助办公室”), 资助办公室挂靠党委学生工作部。实行—分管领导资助办公室负责人部(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年级(班)辅导员(班主任)”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并将学生资助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年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实际问题。

(二)各部门通力协作,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资助工作规范化水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计财处武装保卫部(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招生科、就业科)、后勤保障部、校基金会等相关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资助办公室工作,及时、准确提供学生的学籍、缴费和应征入伍等相关信息;计财处按政策规定从学校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比例用于资助学生,且对各类奖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同时要设立学生资助金发放绿色通道,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精准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学部(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兼职)、班主任等各方面力量协同配合,形成协调顺畅、合作紧密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资助育人工作新格局,提升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科学化水平,强化资助育人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进一步健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资助中心、部(认定工作组、班级(或年级、专业)评议小组的四级认定工作机制。各学部(要根据宜宾物价水平、当期宜宾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生源区域分布、专业设置、基本学习成本、上一年度在校生月均消费水平等因素,构建科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要积极利用数字化校园、校园一卡通、家校往返交通工具乘坐情况等信息,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为识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确定困难等级提供支持。学部(认定工作组和班级(或年级、专业)评议小组要强化民主评议力度,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民主评议工作要以适当形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将公开、公平、公正与保护学生隐私相结合,坚决杜绝“贫困演讲”或“选贫困生”等现象的出现。

(二)推进精准资助,确保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1.认真落实国家奖助学金政策。贯彻落实精准资助,整合资助育人的各方面资源,科学配置给家庭困难的特殊学生群体,切忌以“优亲厚友”“平均主义”“轮流坐庄”的方式对学生实施资助,要确保相对有限资源的效益最大化。

2.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资助中心要严把困难认定关和贷款资格关,保障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助尽助”、“应贷尽贷”,坚决杜绝“想贷就贷”的想法和行为。强化贷后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贷款回收联动机制,提高贷款回收率,确保助学贷款良性持续发展。

3.认真落实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政策。武装保卫部(处)要统筹安排、提前介入,结合毕业离校、期末总结等点对点地提醒服兵役学生准备相关申请材料。资助中心要通过信息化手段及时、高效受理服兵役学生的资助申请,确保“来一个,办一个”,让学生和家长少跑路、让信息多跑路。计财处对于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复学学生和退役士兵学生,应先减免其应享受资助的学费,待中央资助资金到位后完善其缴费手续,坚决避免“先缴后退”。退役复(入)学学生办理的学费减免资金,应由计财处统一集中管理并逐年扣缴。如学籍出现异动,学生应及时上报,计财处足额退回相应资金。

4.认真落实基层就业学费奖补政策。资助中心联合教务处、计财处要对申请人的学籍信息、学费缴纳、国家助学贷款余额、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确保“该奖才奖”和“应奖尽奖”

5.认真落实建档立卡特别资助政策。各学部(要加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生特别资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助尽助”。对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应按“脱贫不脱政策”原则落实有关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如其主动自愿放弃特别资助、国家助学金等资助,要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6.做好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的管理

学校落实国家帮扶政策,更多是通过助学贷款、助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方式进行,以无偿资助为主要形式。这种无偿资助方式,虽然能够缓解学生一时的生活困难,但可用资助资源相对有限,从长远看,不能更好地解决个别受助学生中存在的自我封闭、能力欠缺、成长意识弱化等问题。所以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家庭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问题,学校要通过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搭建就业实习平台等方式,帮助他们在受助自助过程中锤炼意志、提升素质、增长才干。同时,各用人部门、各学部(在管理使用勤工助学岗位学生时要坚持“谁使用谁培养”原则,做到重教育、严要求、多关心,帮扶推动学生真正的自立自强。

7.切实加强社会资助。校基金会要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面向学校设立奖助学金,根据资助单位要求制定资助评定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专款专用。社会资助金的发放由基金会根据文件发放到学生指定银行卡。社会奖助学金评定后由校基金会报资助中心备案。

(三)强化资助政策的育人导向,建立约束机制。

学校鼓励受助学生养成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的优秀品质,同时对学习态度和思想表现差的学生在享受国家助学金时,给予一定条件限制,避免学生资助中的“扶懒”“助劣”现象。

(四)“扶困”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强化情感育人。

情感关怀应准确把握困难学生的心理特点,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注重培养学生的自尊心、自信心,增强学生的安全感、幸福感、归属感、使命感。各学部(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期给特别困难对象至少深谈一次话,全面了解他们的困难情况和生活状况,听取他们的心声;定期召开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座谈会,通过开展一系列关心、关爱活动让学生心灵上感受温暖;通过寒暑假到特殊困难学生家庭走访活动,全面了解他们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和资助需求。

(五)以活动为载体,全面助力困难学生健康成长。

1.开展励志教育主题活动。在奖助学金评选发放环节,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通过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优秀事迹和成长经历分享会、“自强之星”评选、“学习标兵”评选等活动,重点树立一批励志成才、自立自强的典型,大力传播励志成才正能量,用学生身边的真实事例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进取、刻苦学习、立志成才,培养自强自立、艰苦奋斗的优良品质。

2.开展感恩教育主题活动。在各类助学金申请发放环节,深入开展感恩教育,通过开展“助学﹒筑梦﹒铸人”等主题活动,举办图片展、主题班会、征文比赛、主题演讲和微视频大赛等多种形式,打造校园感恩文化,教育广大学生要有感激之情、感恩之心和社会责任感,用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回报老师和学校的教育之恩,回报党和政府、社会的关爱之情,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意识。

3.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在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过程中,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和金融常识教育,培养学生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契约精神。通过给毕业生的一封信、建立宜宾学院“诚信一条街”实践基地和开展诚信主题教育、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普及征信、金融等相关知识,不断强化受助学生的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倡导诚实守信的道德风尚。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地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

(六)深化发展性资助,培塑资助育人品牌,促进素质能力拓展

“扶困”与“扶智”“扶志”相结合的资助育人理念融入到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各环节,在深化发展性资助育人理念下培育出道德品质优良,素质能力突出,能够回馈社会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打造具有良好资助文化影响力和成效,极具特色,有着经验价值和推广价值,能够促进社会良性发展的资助育人品牌。各学部(院)根据新形势新政策,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体差异性为切入点,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并根据其就业意向,针对性、实时性地为其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政策解读,同时对毕业但未就业的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就业扶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的学科竞赛、专业认证考试、外语能力考试、各类人文素质培养、专业技能培养、就业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资助或补助,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以班级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为抓手,学习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制定“一对一”学业帮扶计划;根据学校办学目标和学生专业特色,建立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实训基地,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素质能力提高搭建平台。

 

 

 

 

宜宾学院

2020年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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