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1-04-30 点击数:
根据《宜宾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宜学院学发【2020】57号)及《关于评选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宜学院学发【2020】68号)要求,现将2021年春季“国家助学金”第三次调整名单(见附件)公示如下,公示时间:4月30至5月1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者,请向学生处资助育人中心反映。
资助育人中心联系电话:0831—3545014
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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