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2025学年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会的通知
为了发挥勤工助学的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的意识,增强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根据《宜宾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宜学院办发〔2023〕10号),结合我校工作实际,2024-2025学年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会通过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时间
2024年10月16日—10月24日
二、招聘要求
1.请各用工单位勤工助学负责人根据资助育人中心分配账号进入学生管理服务平台,在岗位信息列表添加发布本单位岗位用工信息(含:岗位名称、用工要求、用工人数、用工地点、薪酬待遇等),经过资助育人中心审核后,形成全校的用工信息。招聘单位根据学生的申请情况,及时审核是否录用。
2.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布用工信息、审核学生申请情况的用工部门,视为放弃用工需求,所设岗位自动取消。
3.各用工单位请自行保留录用学生联系方式以备用。
三、应聘要求
1.申请条件。所有建立了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档案的学生均可申请本次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针对学校开放的岗位进行申请,申请前应在学生资助管理→勤工俭学管理→勤工时间中维护自己的勤工助学时间(即维护个人课表)并填写申请理由。
2.岗位申请。时间维护完成后在勤工俭学管理→岗位信息列表下选择想要申请的岗位,点击“申请”弹出文本框,系统提示该岗位已用工人数,点击确定即可提交岗位申请,等待用工单位审批,若岗位名额已满,不能再进行该岗位的申请。
3.岗前培训。被聘用在江北校区学生于2024年10月30日12:40到第三教学楼A座102教室接受岗前培训,临港校区学生于2024年10月30日12:40到9号楼107教室接受岗前培训。所有受聘学生应于11月1日到用工部门报到上岗。不假不参加培训者,视为放弃本次勤工助学岗位。
4.聘用时间。本次聘用人员工作时间为2024年11月至2025年6月(不含寒假)。
四、岗位设置
见附件1。
五、管理和考核
用工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培训、管理和考核,并于每月月底前及时在学生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学生勤工助学时长及报酬计算。资助育人中心将根据各用工部门考核结果按月核发勤工助学学生工作报酬(参见宜宾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之勤工助学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2025学年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一览表
2.用工单位系统操作流程
3.勤工助学学生系统操作流程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