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筑梦奖学金”,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没有挂科,至少获得过二次二等以上奖学金;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六)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今年秋季学期贷款学生不参评);
(七)本学年(2023-2024学年)未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奖学金标准
4000元/生·年。
三、奖学金名额
今年四川省资助中心下达给我校名额为20名。学校根据各学部(院)学生人数(不含一年级和学费全免学生人数,并向艰苦专业倾斜),计算并分配出各学部(院)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名额(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同学向所在学部(院)提出申请,并填写《筑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二)学部(院)评审
各学部(院)根据本学部(院)的名额,受理学生申请材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等额或差额评审,确定名单,在本学部(院)公示后等额报送给宜宾学院资助育人中心。
五、材料报送
(一)材料报送内容
1.2024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详见附件3,需报送EXCEL格式电子版和盖学部(院)公章后的纸质版);
2.学部(院)按学校分配名额等额报送的推荐学生《筑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按申请表要求签字盖章)。
(二)报送时间
各学部(院)于11月21日前,报送至宜宾学院学生资助育人中心。
附件:1.2024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3.2024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
中共宜宾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