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9-10-23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宜宾学院学生奖励条例(修订稿)》,现将评2018-2019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本次评选工作按照《宜宾学院学生奖励条例(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并通过宜宾学院学生信息化管理系统完成。

二、评选程序:

1、名额分配:按《宜宾学院学生奖励条例(修订稿)》的有关规定计算生成。

2、申请:“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采取申请机制。学生对照相应的评选条件,于201910月23日至10月28日登录系统申请参评,并填写相关表格。

3、评选:班级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认真评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提出的候选人进行审核,201910月30日前确定“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人选。

4、公示:各二级学院在本院公示栏公示入选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201911月7日前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5、评审:学生工作处对各二级学院评选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进行评审,确定获评学生名单,另行文公布。

6、校级学生组织的主管部门按照本组织上报学生干部总数的10%,推荐优秀学生参评“优秀学生干部”(不占二级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的指标),于10月25日前向学生工作处报送推荐参评学生名单(加盖公章),并由学生工作处通过学生信息化管理系统向二级学院增加名额,最后,经班、院两级审核同意,确定为“优秀学生干部”人选,在二级学院一并公示。

 

附件:2018-2019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处    

201910月22

 

 

 

 

 

 

 

 

 

 

 

 

 

附件:

2018-2019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二级学院

总人数

班级数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基本名额

增加名额

基本名额

增加名额

川茶学院

453

13

45

7

30

6

法学院

648

16

65

12

31

10

化学与化工学院

701

18

70

10

37

8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930

18

93

16

45

12

教育科学学院

810

23

81

17

47

15

经济与管理学院

1900

49

190

28

98

25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1229

35

123

16

74

18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682

19

68

11

36

8

数学学院

619

13

62

12

40

9

体育学院

688

21

69

11

39

8

外国语学院

608

15

61

12

31

13

文学与新闻传媒学院

1149

25

115

18

45

13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1030

21

103

19

61

14

音乐与表演艺术学院

594

17

59

8

26

6

政府管理学院

700

15

70

14

28

10

中德工程学院

72

2

7

0

5

0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334

9

33

4

17

3

注:1、三好学生按每班学生人数的10%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按每班学生干部人数的10%进行评选;

    2、优秀班集体评选“三好学生”名额为该班学生人数的15%,“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为该班学生干部人数的20%;模范班集体评选“三好学生”名额为该班学生人数的20%,“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为该班学生干部人数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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