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8-09-14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和本专科学生特别资助项目落实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491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好我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2016年及以后录取就读我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学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享受本资助政策的学生,可同时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国家和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二、申请审核流程:

为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顺利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学费和生活费补助采取每学年在线申请、线上线下审核公示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在线申请(每年9月1日10:00至10月31日18:00日系统开放申请)。学生进入四川省学生资助网(https://www.scxszz.cn/),进行在线申请。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学年资助。

2.学校审核。学校登录建档立卡资助系统,对申请人的学籍信息(录取时间、在读学历和学制年限、是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是否在籍在读等)和学费标准进行审核提交。

三、资金发放: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按学年申请和发放,由生源地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机构每年12月31日前发放到位。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落实专门人员,抓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线申请的宣传动员和组织指导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定期对本院学生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摸底统计,精准掌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名单。按照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脱贫不脱帮扶的要求,定期建立数据完整、更新及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数据库,并将省内、外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纳入学校贫困生范畴,建立贫困生档案,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

宜宾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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