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严禁酗酒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8-12-14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近期我校学生过量饮酒现象时有发生,不仅严重伤害学生的身心健康,而且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管理秩序,为了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根据《宜宾学院学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宜宾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四禁”教育的内容,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严禁酗酒专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加强严禁酗酒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对酗酒危害的了解,不沾酒、不酗酒,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2月-2019年1月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严禁酗酒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全校于2018年12月16日的主题班会时间,组织学生统一开展严禁酗酒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结合近期发生的学生醉酒、酗酒案例,引导学生认识到酗酒的危害性:伤害身体,不利于身体健康;影响学业,浪费学习时间;影响心情,借酒精麻痹自己的神经,等清醒后又烦躁不安;酒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打架闹事;浪费金钱,不可抑制;喝酒成瘾,不能自控等等,加强学生对酗酒的危害的认识,养成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生活习惯。结合专题教育内容,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签订“拒绝酗酒”的承诺书,高年级学生要再一次签订“安全承诺书”(新版,一式两份)。
(二)开展严禁酗酒宣传教育
各二级学院通过学院网站、班级QQ群、公告栏、主题班会、案例宣讲等途径开展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和日常管理,将学校严禁酗酒的要求迅速传达到每位学生。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生手册》,特别是《宜宾学院学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严禁饮用白酒,过度饮用低度酒,更不能酗酒。”和《宜宾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六款“严禁过度饮酒。过度饮酒者,给予警告处分;酒后滋事,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内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明确知晓酗酒和共同酗酒需要承担的责任,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校园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学校充分利用易班平台、校园广播、宣传栏、微博、微信、宿舍电视等媒体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强化醉酒、酗酒案例的警示教育效果,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2018年12月,面向全校同学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珍爱生命健康 拒绝过度饮酒”签名承诺活动(《承诺书》见附件)。
(三)完善和健全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寝室、深入课堂、深入自习室,深入到学生中去,了解学生情况,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实际和行为状况,要特别关注并关心在家庭、学业、情感、经济和就业等方面遇到问题的学生,及时、细致地做好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对他们给予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和相应的帮助,确保学院安全稳定。同时,各二级学院要建立完善的因酗酒引发的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要教育学生如遇到同学醉酒、酗酒等情况,要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向相关老师报告;二级学院得知情况后,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和校领导汇报,并前往现场进行妥善处置。
四、活动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承担好教育管理的责任,加强宣传教育,把严禁酗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好。
(二)各二级学院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二级学院活动方案,并把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宣传报道、经验总结、学生情况等进行整理汇总,于本学期期末考试前报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珍爱生命健康 拒绝过度饮酒”承诺书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
珍爱生命健康 拒绝过度饮酒
根据《宜宾学院学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宜宾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人郑重承诺:
1.愿意遵守学校管理规定,文明交往,不劝酒,不拼酒,拒绝酗酒。
2、积极健康生活,不因任何原因过度饮酒。
3、若看到其他同学醉酒及酗酒,及时劝阻并帮助。
2018年12月 日
承诺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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