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关于表彰2017-2018学年度优秀(模范)班集体的决定

作者:admin 时间:2018-12-14 点击数:

根据《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度优秀(模范)班集体的通知》(宜学院学发2018119号)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班级自评,二级学院评比,学生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决定对化学与化工学院2017级1班等24个模范班集体,化学与化工学院2016级4班等60个优秀班集体予以表彰,并发放奖金共计43200元。

希优秀(模范)班集体戒骄戒躁,继续弘扬良好的班风学风,切实成为校风建设的标杆,带领全校班级和广大学生争创优秀。同时,学校给予优秀(模范)班集体的奖励,应用于开展班级建设和班团活动。受到表彰的班级须在班主任(辅导员)的具体指导下,科学规划,合理使用奖励经费,严禁用于班级聚餐或按人均发放。

 

附件:2017-2018学年度优秀(模范)班集体名单及奖金汇总表 

 

宜宾学院

2018年12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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